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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整理國家開放大學電大法學本科《國際經濟法》期末考試試題二及答案
說明:試卷號碼:1042;適用專業(yè)及層次:法學本科;考試形式及比例:形考(30%、紙考)、終考(70%、紙考)。
一、單項選擇題
1.以下哪一項不屬于國際經濟法的調整范圍?(D)
A.有關國際貿易的法律規(guī)范與制度
B.有關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法律與制度
C.有關國際經濟組織及其交往的法律與制度
D.有關預防刑事犯罪國際合作的法律與制度
2.依據(jù)《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在CIF條件下,貨物風險轉移的時間是(D)。
A.在目的港貨物被卸下時
B.貨物買賣合同成立時
C.貨物運輸保險合同成立時
2、D.在裝運港貨物裝船時
3.2017年8月11日,中國甲公司接到法國乙公司出售某種設備的發(fā)盤,有效期至9月1日。月12日,甲公司電復:“如能將每件設備價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對此,乙公司沒有答復。8月29日,甲公司再次致電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發(fā)盤中包括價格在內的全部條件。根據(jù)1980年《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甲公司8月29日的去電為承諾,因此合同已成立
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電是遲到的承諾,因此合同沒有成立
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電是新要約,此時合同還沒有成立
D.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價要求
4.假設某一份提單
3、,在收貨人一欄填寫的是“交與持票人”的字樣,船名一欄寫明“遠大號”(某一遠洋貨輪的名字),運費一欄寫明“運費到付”。下列選項正確的是(B)。
A.該提單為不記名的、收貨待運的、運費到付提單
B.該提單為不記名的、已裝船、運費到付提單
C.該提單為不記名的、已裝船、運費預付提單
D.該提單為指示的、已裝船、運費預付提單
5.在國際貨物運輸保險領域,若貨物全部毀滅或因受損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險人已無可挽回地喪失了保險標的,該情況屬于承保損失中的哪一類?(A)
A.實際全損
B.部分損失
C.推定全損
D.單獨海損
6.依據(jù)陸上貨物運輸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保險公司對于下列哪一項原因
4、造成的貨物損失,應負賠償責任(D)。
A.市場跌落
B.被保險貨物的本質缺陷
C.運輸延誤
D.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地震
7.世界貿易組織的《服務貿易總協(xié)定》規(guī)定了該協(xié)定適用的服務貿易類型,下列哪一選項不屬于其規(guī)定的服務貿易?(B)
A.自然人存在
B.國際工程承包
C.商業(yè)存在
D.境外消費
8.關于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xié)議》(TRIPs協(xié)議),如下表述錯誤的是(D)。
A.TRIPs協(xié)議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設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最低保護標準,成員可以但沒有義務實施比該協(xié)議更高標準、更廣范圍的保護
B.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司法當局應禁止那些對知識產權構成侵
5、權的進口產品進入商業(yè)渠道
C.TRIPs協(xié)議在實體法和程序法方面的規(guī)定均較為完善,是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最全面的多邊協(xié)議
D.一般禁止實行數(shù)量限制原則是TRIPs協(xié)議的基本原則之一
9.海外投資保險制度與一般商業(yè)保險制度相比,其承保的風險僅限于(A)。
A.政治風險
B.自然災害
C.商業(yè)風險
D.人身傷害
10.國際稅法是指調整國際稅收關系的國內法與國際法規(guī)范,下列關于國際稅收關系的描述正確的是哪一項?(C)
A.國際稅收關系的主體包括國家和跨國納稅人,其中跨國納稅人僅限于在國外取得收益的居民納稅人
B.國際稅收關系僅限于國家與跨國納稅人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不涉及國家間
6、的稅收分配問題
C.國際稅收關系的客體是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
D.國際稅收的主要征稅對象包括三類,流轉稅、財產稅和所得稅
二、多項選擇題
11.依據(jù)1980年《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賣方的主要義務有哪些?(ABC)
A.提交貨物和單據(jù)
B.質量擔保
C.所有權擔保
D.向買方發(fā)出發(fā)貨通知
12.下列哪些選項屬于《海商法》規(guī)定的承運人必須履行的最低限度責任?(BCD)
A.承運人在駕駛和管理船舶時不能有任何過失
B.承運人應適當和謹慎地裝載、搬運、配載、運送、保管、照料和卸載所運貨物
C.承運人應按照約定航線或習慣航線或地理上的航線將貨物運往卸貨港
D.承運人須
7、在開航前和開航時恪盡職責使船舶適航
13.下列投資東道國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或要求,違背了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xié)議》的選項是(ABD)。
A.當?shù)睾恳?
B.貿易平衡要求
C.透明度要求
D.進口用匯限制
14.政府貸款是國際貸款融資的一種重要形式,下列對政府貸款的特點表述正確的有(ABC)。
A.政府貸款的資金主要源于貸款國政府的財政預算收入
B.政府貸款主要用于支持符合借款國與貸款國雙邊協(xié)議的重要項目
C.政府貸款通常為中長期貸款
D.政府貸款不得設置任何附加條件
15.各國稅法上確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標準主要有(ACD)。
A.住所標準
B.實際管理控
8、制中心所在地標準
C.居所標準
D.國籍標準
三、名詞解釋
16.信用證:信用證是指一項約定,不論其名稱或描述如何,該約定不可撤銷并因此構成開證行對相符提示予以兌付的確定承諾。
17.指示提單:指示提單指托運人在收貨人欄內填寫“憑指示”或“憑某人指示”字樣。指示提單通過背書可以轉讓,故又稱作“可轉讓提單”,在國際貿易中得到普遍使用。
18.保障措施:當一成員發(fā)生了不能預見的情況以及因承擔關稅減讓義務造成進口產品大量增加,以致對該成員境內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yè)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該成員可以實施臨時性進口限制措施(保障措施),以保護國內相關產業(yè)。
19.國際直接投資:國際直接投資
9、是以擁有或控制企業(yè)經營管理權為核心,以獲取長期利益為目的的投資活動。
20.國際融資租賃:國際融資租賃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融資租賃,如當事人非屬于同一國家、租賃標的物作跨國流動、各種款項作跨國流動等。
四、問答題
21.簡述1980年《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之風險轉移原則。
答:1980年《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對風險轉移確定了以下原則:
(1)以交貨時間確定風險轉移。
(2)過失劃分原則。從交貨時間起,風險從賣方轉移于買方,但適用該原則的前提是賣方無違約責任。
(3)國際慣例優(yōu)先。在國際貨物買賣中,有些國際慣例對風險轉移有自己的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采用的國際慣例對
10、風險轉移有不同于《公約》的規(guī)定,則該國際慣例優(yōu)先適用。
(4)劃撥是風險發(fā)生轉移的前提條件。依據(jù)《公約>的規(guī)定,貨物在劃撥合同項下前風險不發(fā)生轉移。
22.簡述GATT1994最惠國待遇原則的本質要求及其適用范圍。
答:GATT最惠國待遇原則的本質是要求一成員將給予另一國家(包括GATT成員和非成員)在進出口貨物方面的好處相應地給予所有其他成員類似的進出口貨物,不得在貿易伙伴之間造成對進出口貨物的歧視待遇。
具體適用范圍是:
(1)在征收進出口關稅方面。
(2)在征收與進出口有關的各種費用方面。
(3)征收上述稅費的方法。
(4)與進出口有關的規(guī)章手續(xù)。
(5)進口貨物的國內
11、稅費,影響進口貨物銷售的法律、規(guī)章和要求。
(6)例外條款中允許實施數(shù)量限制的行政管理措施(如配額分配方式)。
23.簡述《巴黎公約》國民待遇原則之含義。
答:《巴黎公約》規(guī)定的國民待遇原則包括以下方面含義:
(1)任何成員國國民在保護工業(yè)產權方面,在其它成員國內應享有各該國法律現(xiàn)在或今后給予各該國國民的各種利益。只要遵守各該國國民應遵守的條件和手續(xù),就應和該國國民享有同樣的保護,并在其權利遭受任何侵害時,可得到同樣的法律救濟。
(2)公約成員國的國民即使在要求保護的國家沒有住所或營業(yè)所,其工業(yè)產權也應受到保護。
(3)非公約成員國國民,凡在公約成員國領土內有永久住所或有真實、有效
12、的工商營業(yè)所的,也享有與公約成員國國民同樣的待遇。
(4)各成員國在關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轄權以及選定送達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規(guī)定等方面,凡工業(yè)產權法有所要求的,可以明確地予以保留,即不給外國人國民待遇。例如:要求外國人依本國民事訴訟程序處理訴訟事宜,或要求外國人只能由本國律師代理等等。這些保留規(guī)定符合實際需要,具有可行性。
(5)國民待遇原則僅僅保證了締約國國民在其它締約國享受與該國國民同樣的待遇,但對于該國給予的保護水平的高低則不能約束。
24.簡述提單的概念及其作用。
答:提單是一種用以證明海上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憑以交付貨物的單據(jù)。
提單的作用
13、有三點:
(1)提單是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訂有運輸合同的憑證。
(2)提單是承運人從托運人處收到貨物的憑證。
(3)提單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物權憑證。
五、案例分析題
25.2017年5月10日,荷蘭B公司與中國A糧油公司簽訂了從中國進口10,000噸大豆的合同,價格條件為FOB(天津),每噸單價為500美元。
2017年9月16日,該批貨物在天津新港裝船完畢,由C公司所屬的“鸚鵡螺”號貨輪運至荷蘭阿姆斯特丹港。
貨物在D保險公司投保了倫敦保險業(yè)協(xié)會貨物保險A條款(相當于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一切險”條款)。
10月30日,“鸚鵡螺”號按時到達阿姆斯特丹港。但由于碼
14、頭工人罷工導致卸貨遲延長達1個月,造成大豆變質而無法使用。收貨人向D保險公司提出索賠。D保險公司拒賠。
試問:(1)依據(jù)《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在FOB條件下應由哪一方當事人訂立保險合同?
答:應該由(買方)荷蘭B公司訂立保險合同。
(2)依據(jù)《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在FOB條件下,貨物風險何時轉移?
答:貨物風險自裝運港貨物裝到船上時轉移。
(3)如果提單受《海牙規(guī)則》調整,收貨人是否可以向承運人索賠?為什么?
答:收貨人不可以向承運人索賠。依據(jù)《海牙規(guī)則》,罷工屬于承運人的免責事項。
(4)依據(jù)倫敦保險業(yè)協(xié)會貨物保險A條款,D保險公司應否賠付收貨人的損失?為什么?
答:依據(jù)A條款,D保險公司可以拒賠。本案的貨損是由于罷工所致,貨物雖然投保了A條款,但罷工并非A條款的承保風險,罷工險屬于須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的特殊附加險,因此,保險公司可以拒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