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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襯里消防水帶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B 6246—2001
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2001—01—10批準 2001—06—01實施
前言
有襯里消防水帶是一種量大面廣的消防裝備。為了促進其發(fā)展和質量的提高,我國曾于1986年發(fā)布了GB 6246—1986《有襯里消防水帶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國家標準。隨著近幾年來有襯里消防水帶產品的迅猛發(fā)展,對該產品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例如原標準中對長度、爆破壓力的要求已不能適應當前的使用要求。因此,有必要對其做出修訂以滿足和適應使用要求。
本標準從生效之日起,同時代替GB 6246
2、—1986。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五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金義重、徐耀亮、沈堅敏、陳玉琴、劉多順、李衛(wèi)東。
本標準首次頒布1986年4月。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有襯里消防水帶(以下簡稱水帶)的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由織物層、襯里(或兼有覆蓋層)緊密結合組成的水帶。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
3、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2—1997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與織物粘合強度的測定(idt ISO 36:1993)
GB/T 3690—1994 織物芯輸送帶拉伸強度和伸長率測定方法(eqv ISO 283:1990)
QB/T 2443—1999 鋼卷尺
JB/T 5520—1991 干燥箱技術條件
JB/T 7444—1994 空氣熱老化試驗箱
3 性能要求
3.1 水帶的織物層應編織得均勻,表面整潔;無跳雙經、斷
4、雙經、跳緯及劃傷。
3.2 水帶襯里(或覆蓋層)的厚度應均勻,表面應光滑平整、無折皺或其他缺陷。
3.3 水帶內徑的公稱尺寸及公差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3.4 水帶的長度及尺寸公差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3.5 水帶的設計工作壓力及耐壓值應不低于表3的規(guī)定。
表1 mm
規(guī)格
公稱尺寸
公差
25
25.0
40
38.0
50
51.0
65
63.5
80
76.0
表2 m
長 度
公 差
15
20
25
30
40
表3
5、 MPa
工作壓力
試驗壓力
爆破壓力
0.8
1.2
2.4
1.0
1.5
3.0
1.3
2.0
3.9
1.6
2.4
4.8
2.0
3.0
6.0
2.5
3.8
7.5
3.6 水帶的單位長度質量
3.6.1 設計工作壓力為0.8MPa、1.0MPa、1.3MPa、1.6MPa的水帶,其單位長度的質量不應超過表4的規(guī)定。
表4 g/m
規(guī)格
單位長度質量
25
180
40
280
50
380
65
480
80
600
6、
3.6.2 設計工作壓力為2.0MPa、2.5MPa的水帶,其單位長度的質量不應超過表5的規(guī)定。
表5 g/m
規(guī)格
單位長度質量
25
300
40
400
50
500
65
600
80
700
3.7 設計工作壓力為0.8MPa、1.0MPa、1.3MPa、1.6MPa的水帶,在設計工作壓力下其軸向延伸率和直徑的膨脹率不應大于5%。設計工作壓力為2.0MPa、2.5MPa的水帶,在設計工作壓力下其軸向延伸率和直徑的膨脹率不應大于8%。
3.8 在水壓作用下,沿水流方向看,水帶不應產生逆時針扭轉。在設計工作壓力下,扭
7、轉度不應大于表6的規(guī)定。
表6 ()、m
規(guī)格
扭轉角
25
200
40
180
50
140
65
120
80
100
3.9 在0.8MPa的水壓下,將水帶彎成外側半徑如表7規(guī)定的圓弧,彎曲部分的內側應無明顯折皺。
表7 mm
規(guī)格
彎曲半徑(水帶外側)
25
250
40
500
50
750
65
1000
80
3.10 按4.6進行粘附性試驗后,襯里間(或覆蓋層間)不應有粘附現象。
3.11 按4.7進行耐低溫性能試驗后,
8、水帶應能立即展開、無卷曲現象,并能再次卷緊,且在設計工作壓力下無滲漏。
3.12 襯里(或覆蓋層)應具備下列物理機械性能。
3.12.1 附著強度
水帶織物層與襯里(或覆蓋層)之間的附著強度不應低于20N/25mm。
3.12.2 扯斷伸長率
水帶襯里(或覆蓋層)的扯斷伸長率應大于織物層的扯斷伸長率。
3.12.3 熱空氣老化
按4.8.1.3進行熱空氣老化試驗后,水帶的爆破壓力和襯里(或覆蓋層)的附著強度不應低于老化前測定值的75%。
4 試驗方法
4.1 內徑
4.1.1 用塞規(guī)測量水帶的內徑。塞規(guī)用金屬制成,如圖1所示的結構,
9、其尺寸和公差按表8規(guī)定,工作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為1.60。
表8 mm
規(guī)格
通規(guī)D1
止規(guī)D2
公稱尺寸
公差
公稱尺寸
公差
25
25.0
+0.110
+0.070
27.0
0
-0.040
40
38.0
+0.135
+0.065
40.0
0
-0.050
50
51.0
+0.160
0.100
53.0
0
-0.060
65
63.5
65.5
80
76.0
78.0
4.1.2 測量時,應先將試樣兩端剪切平齊,然后用塞規(guī)測其兩端內徑。
4.2
10、 試驗壓力與爆破壓力
4.2.1 試驗時將1.20m長的試樣一端與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帶有排氣閥的密封裝置封閉。保持試樣平直,在1min內使試樣灌滿水并排盡其中的空氣,關閉排氣閥。以5.0~10.0MPa/min的速率升壓至表3規(guī)定的試驗壓力,保壓5min,試樣不應有滲漏現象。然后以該速率升壓至試樣爆破,其值不低于表3的規(guī)定。
4.2.2 當織物層材料的干態(tài)與濕態(tài)強度不同時,爆破壓力試驗按強度低的狀態(tài)進行。
4.2.3 試驗裝置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2.3.1 耐壓試驗臺。應能可靠地夾緊試樣,一端應能縱向移動,試驗過程中不應阻礙試樣的自由延伸,試驗臺應裝有排氣閥。
4.2.3
11、.2 水壓源。應采用三缸的電動往復泵,其工作壓力不低于試樣的爆破壓力。
4.2.3.3 穩(wěn)壓裝置。當水壓不高于3.0MPa時,經過穩(wěn)壓后,壓力波動值不大于土0.05MPa。當水壓高于3.0MPa時,經過穩(wěn)壓后,壓力波動值不大于土0.10MPa。
4.2.3.4 壓力顯示裝置。測量下限為0,測量上限為爆破壓力的1.5倍到2.0倍,并能記錄爆破壓力值,精度為1.0級。
4.3 單位長度質量
截取不短于1.00m長的水帶試樣,測量其長度,并稱出其質量。
4.4 延伸率、膨脹率及扭轉度
4.4.1 試驗時將不短于15m長的試樣一端與水壓源相接,另一端固定在專用夾具上。灌
12、水并排盡空氣后關閉排氣閥。升壓至0.1MPa,待試樣延伸穩(wěn)定后,測定此時試樣的長度、兩端及中部共三處周長的算術平均值及尾端的扭轉角,然后均勻地升壓至表3規(guī)定的設計工作壓力,待試樣延伸穩(wěn)定后,再測定此時試樣長度、相應三處周長的算術平均值及試樣尾端的扭轉角并觀察其扭轉方向。
4.4.2 延伸率、膨脹率及扭轉度用下列公式計算:
(1)
式中:△L——試樣的延伸率,%;
L0——試樣在承受0.1MPa壓力時的長度,m;
L1——試樣在承受設計工作壓力時的長度,m。
(
13、2)
式中:△S——試樣的膨脹率,%;
S0——試樣在承受0.1MPa壓力時三處周長的算術平均值,mm;
S1——試樣在承受設計工作壓力時三處周長的算術平均值,mm。
(3)
式中: △——試樣的扭轉度;
0——試樣在承受0.1MPa壓力時的扭轉角度,;
1—一試樣在承受設計工作壓力時的扭轉角度,。
4.4.3 試驗裝置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4.3.1 試驗臺。其有效長度應不短于試樣長度并應采取減小試驗臺與水帶摩擦的措施。專用夾具應能縱向移動并繞試樣軸向旋轉。試驗臺應裝有排氣閥。
4.4.
14、3.2 水壓源。采用雙缸或雙缸以上的電動往復泵,其工作壓力不低于試樣的設計工作壓力。
4.4.3.3 穩(wěn)壓裝置同4.2.3.3。
4.4.3.4 壓力顯示裝置。測量下限為0,測量上限為試樣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到2.0倍,精度不低于1.5級。
4.4.3.5 卷尺應符合QB/T 2443的規(guī)定。
4.5 可彎曲性
4.5.1 經4.4試驗后,將試樣裝夾在彎曲試驗裝置上,灌水并排盡其中空氣,關閉排氣閥,均勻地調壓至0.8MPa。試驗結果應符合3.9的規(guī)定。
4.5.2 試驗裝置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5.2.1 彎曲試驗架。結構尺寸如圖2所示,圖中R為表7規(guī)定的水帶彎
15、曲半徑。
4.5.2.2 水壓源。采用雙缸或雙缸以上的電動往復泵,其工作壓力不低于0.8MPa。
4.5.2.3 壓力顯示裝置。測量下限為0,測量上限為1.6MPa,精度不低于1.5級。
4.6 粘附性
4.6.1 試樣形狀及尺寸應與壓塊壓持面的形狀及尺寸相同。試驗時將試樣襯里(或覆蓋層)表面沖洗干凈并擦干,使兩塊襯里(或覆蓋層)相向重疊,置于電熱干燥箱內;在55℃條件下,試樣承受0.01MPa的壓強,保持168h,取出試樣,試驗結果應符合3.10規(guī)定。
4.6.2 試驗裝置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6.2.1 電熱干燥箱應符合JB/T 5520的要求。溫度波動
16、為土1℃,溫度均勻性系數為土0.025。
4.6.2.2 壓塊的壓持面應光滑平整,其形狀為圓形,直徑應小于帶寬。
4.7 耐低溫性
4.7.1 試驗時將帶有接口的試樣(不短于15m)卷緊置于低溫箱內,在-30℃條件下存放10h。取出后試驗,結果應符合3.11規(guī)定。
4.7.2 按4.7.1規(guī)定試驗后,在試樣內圈的一端取1.20m長的試樣,置于室溫條件下存放1h,然后按4.2.1規(guī)定加壓至試樣的設計工作壓力。試樣不應有滲漏現象。
4.7.3 低溫箱的溫度波動度和溫度均勻性均不超過土3℃。工作室尺寸至少應能放置盤卷好的20m長水帶一根。
4.8 襯里(或覆蓋層)的物理機械性
17、能
4.8.1 襯里(或覆蓋層)的物理機械性能包括附著強度、扯斷伸長率、熱空氣老化。
4.8.1.1 附著強度
按GB/T 532中附著強度試驗方法的規(guī)定進行,試樣寬度為25mm。試樣分別沿水帶經、緯方向各截取三塊,六個試樣檢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應符合3.12.1規(guī)定。
4.8.1.2 扯斷伸長率
a)試樣沿水帶經緯方向截取,長度不短于75.0mm,寬為10.0mm。
b)試驗時,拉伸速率為(10010)mm/min,試驗至可明確判斷試驗結果時為止。
4.8.1.3 熱空氣老化
a)熱空氣老化試驗的試樣同與之對比試驗的試樣應在水帶的相鄰部位
18、截取。
b)將試樣置于熱空氣老化箱內的試樣架上,試樣與箱壁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70mm,在70℃條件下試驗168h。
c)將老化后的試樣按4.8.1.1規(guī)定,測定其附著強度。
d)將老化后的1.20m長水帶試樣按4.2規(guī)定測定其爆破壓力。
4.8.2 試驗裝置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8.2.1 熱空氣老化箱應符合JB/T 7444規(guī)定的要求。其溫度波動度不大于1.5℃;溫度均勻度不大于7℃。
4.8.2.2 測附著強度的材料試驗機應符合GB/T 532規(guī)定,測扯斷伸長率的材料試驗機應符合GB/T 3690規(guī)定。
5 檢驗規(guī)則
5.1 水帶的檢驗
19、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2 出廠檢驗
5.2.1 水帶應經過工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方能出廠。
5.2.2 出廠檢驗按3.1~3.7和3.12.1規(guī)定進行。以同一品種、同一規(guī)格、同一材質、同一天的產品為一個批量,從中任意抽取二根作為試樣。
5.2.3 出廠檢驗的檢驗結果,如有不符合本標準規(guī)定,應加倍抽樣進行復驗。復驗后如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判為不合格。
5.3 型式檢驗
5.3.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進行型式檢驗:
a)生產廠新試制產品;
b)正式生產后,如果改變工藝、結構、材料及配方時;
c)停產六個月以上再生產時;
d
20、)累計生產m或連續(xù)生產六個月時;
e)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時。
5.3.2 型式檢驗按本標準第3章全部項目進行,樣本數量不應少于三根。
5.3.3 型式檢驗的結果應符合本標準規(guī)定全部要求。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6.1.1 每根水帶應以有色線作帶身中心線,在端部附近中心線兩側須用不易脫落的油墨清晰地印上下列標志:
a)產品名稱;
b)設計工作壓力;
c)規(guī)格(公稱內徑及長度);
d)經線、緯線及襯里的材質;
e)生產廠名;
f)注冊商標;
g)生產日期。
6
21、.1.2 每包水帶應附有使用說明書。包外應有下列標志:
a)產品名稱;
b)設計工作壓力;
c)規(guī)格、長度;
d)重量(凈重及毛重);
e)材質;
f)件數;
g)生產廠名;
h)注冊商標;
i)生產日期;
j)標準編號。
6.2 包裝
6.2.1 每根水帶應卷緊成圓盤形,外用耐磨、防潮物封裝。
6.2.2 同一設計工作壓力、同一公稱內徑、同一材質的產品包成一包,每包以5根或10根為宜。
6.3 運輸
運輸過程應防止重壓、曝曬及雨雪淋襲。
6.4 貯存
水帶應貯存在干燥、通風、陰涼的倉庫里,并應隔離熱源及腐蝕性物質。
專心---專注---專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