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相關問題及操作實務ppt課件
大家好!,1,司法鑒定相關問題及實務操作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李路明,2,一、司法鑒定的概念及其特殊性,3,(一)鑒定啟動程序的不同 (二)委托主體的不同 (三)責任對象的不同 (四)當事人配合程度的不同 (五)對機構資質要求的不同 (六)對鑒定人要求的不同 (七)對鑒定時限要求的不同 (八)對鑒定活動操作程序要求的不同,4,二、鑒定人的權利和義務,5,(一)鑒定人的權利 1、了解案情的權利: 2、獨立鑒定的權利; 3、拒絕鑒定的權利;對于鑒定委托事項超出鑒定人 的執(zhí)業(yè)范圍或材料不全無法作出鑒定意見以及有其他正當 理由時,鑒定人有權拒絕鑒定。 4、獲得合法報酬的權利; 5、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權利。,6,(二)鑒定人的義務 1、科學鑒定的義務 依法運用科學原理和技術經 驗出具鑒定意見; 2、公正鑒定的義務 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職業(yè) 道德和職業(yè)紀律,遵守行業(yè)技術操作規(guī)范; 3、依法回避的義務; 4、妥善保管送鑒材料的義務; 5、嚴格保守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 秘密和個人隱私的義務; 6、出庭作證的義務 依法出庭作證,接受法官和 當事人的詢問。,7,三、人民法院委托鑒定工作相關法律、 司法解釋及文件規(guī)定,8,(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guī)定(2004年11月15日發(fā)布) (三) 江蘇省人民法院委托鑒定、拍賣工作補充規(guī)定(試行)(2008年4月18日發(fā)布) (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委托評估、拍賣和變賣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2009年11月12日發(fā)布) (五)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委托鑒定機構的意見(2014年3月28日印發(fā)),9,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委托鑒定 機構的意見 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的建立;電子信息平臺的建立.doc 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的使用;電子信息平臺的使用.doc 3.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的管理。電子信息平臺的管理.doc,10,四、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鑒定工作流程,11,(一)選擇確定受托鑒定機構;2009年司法解釋.doc (二)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書,提出具體委托要求,移送 鑒定必需的鑒定資料; (三)鑒定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材料交接手續(xù); (四)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工作計劃書,包括:鑒定人員 組成、鑒定工作安排、鑒定費預算、收費帳戶及收費標準等。 (五)人民法院通知當事人交費至鑒定機構帳戶; (六)費用到帳后,正式啟動鑒定; (七)現場勘驗及調查取證; (八)鑒定機構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鑒定意見書及電子文 檔。,12,五、鑒定機構接受司法委托時應當注意 的相關問題,13,(一)在鑒定資質和業(yè)務范圍內受理案件 (二)規(guī)范落實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回避制度 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鑒定的; 4、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guī)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14,重新鑒定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機構 和鑒定人也應當主動回避: 1、參加過同一鑒定事項的初次鑒定的; 2、在同一鑒定事項的初次鑒定過程中作為專家 提供過咨詢意見; 3、直接參與同一案件同一審判程序訴訟前一環(huán)節(jié)鑒定事項的鑒定機構或鑒定人。 舉例 (三)不予受理鑒定的說明,15,六、鑒定機構在鑒定實施過程 應當注意的事項,16,(一)規(guī)范指定鑒定人 (二)規(guī)范審核司法鑒定委托事項和具體委 托要求 (三)規(guī)范收集鑒定材料 (四)規(guī)范制作現場勘驗筆錄 (五)規(guī)范對拍賣財產的評估路徑,17,七、鑒定文書的形式要件和內容要求,18,(一)鑒定文書的形式要件 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稱、委托鑒定的內容; 2、委托鑒定的材料; 3、鑒定的依據及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 4、對鑒定過程的說明; 5、明確的鑒定意見; 6、對鑒定機構和鑒定人鑒定資格的說明; 7、鑒定人員簽名、蓋章及鑒定機構蓋章。,19,(二)鑒定文書的內容要求 1、客觀性要求; 2、合法性要求; 3、關聯性要求。,20,八、規(guī)范鑒定收費,21,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guī) 定:“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 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jiān)管等 發(fā)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 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 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22,九、鑒定活動中的溝通與協調,23,鑒定機構在鑒定活動中如遇以下情形,應 當及時反饋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督促當事 人配合,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預交費當事人逾期不交鑒定費的; 2、當事人不配合鑒定或故意干擾鑒定工作 的。,24,十、鑒定人出庭作證,25,鑒定人出庭作證是指在案件的開庭審理過程 中,參與對案件專門性問題鑒定的鑒定人出席法庭 就有關鑒定的情況向法庭作如實的陳述,并接受訴 訟雙方以質詢的方式進行質詢,或者法官以詢問的 方式進行審查的訴訟活動。鑒定人出庭作證是鑒定 人實施鑒定活動的最終環(huán)節(jié),直接影響鑒定質量和 審判效果。,26,(一)鑒定人出庭作證的必要性 (二)鑒定人出庭作證的程序規(guī)則 (三)鑒定人出庭作證前的準備工作 (四)鑒定人出庭作證的辯論技巧 (五)鑒定人不出庭作證的法律后果委托鑒定機構實施意見定稿.doc,27,歡迎大家 對全省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工作 多提寶貴建議!,28,聯系方式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技術處 李路明 電 話:025-837850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