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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章程范本
法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章程范本
(設董事會、監(jiān)事會、經理的)
注:1、本章程適用于一個法人股東出資設立,組織機構設董事會、經理、監(jiān)事會的有限公司。
2、本文本空格及打×部分公司應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括號內提示“或者”為選擇內容,定稿時請務必刪除棄選內容。
3、《公司法》規(guī)定董事會成員三至十三人,具體人數(shù)公司章程要明確。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監(jiān)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以上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2、非職工代表由股東會選舉或股東委派產生。
4、公司可以不設副董事長,若不設副董事長,則刪除有關副董事長內容。
5、公司新設立章程時,本文本由股東簽署;變更或者修改章程時,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生效。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為了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維護公司、股東、債權人的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住所和經營范圍
第一條 公司名稱:XXXX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XX市XX區(qū)XX路XX號
第三條 公司
3、經營范圍:XXXX(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為準)
第四條 公司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注冊,公司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XX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XX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 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名稱? 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法人資格證明)號碼 出資
4、方式 認繳出資額 ? 實繳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出資比例
XXXX???????????? XXXXXXXXXX ???????? 貨幣/非貨幣?? X萬元 ??? X萬元/X年X月X日??? X%
第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八條 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
5、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guī)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九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及行使規(guī)定
第十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公司董事、監(jiān)事,決定公司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轉讓公司股權作出決定;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九)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組織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終止后,享有公司的剩余財產。
(十三)對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或者為他人擔保作出決定;
(十四)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公司章程規(guī)定一次足額繳納認繳出資額;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公司存續(xù)期間,不得抽回出資;
7、
(五)公司成立后,發(fā)現(xiàn)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資產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補交其差額;
(六)確保公司的財產獨立于自己的財產,當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行使上述職權、職責的規(guī)定:
(一)股東行使上述職權、職責,對相關事項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股東在相應的決定上簽字;
(二)股東行使職權、職責,對相關事項作出決定,涉及公司注冊登記事項變更時,應將由股東簽字的決定原件報公司登記機關存檔,不涉及到公司注冊事項變更的,將由股東簽字的決定原件置備于公司。
第五章? 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三
8、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由股東指定(或:委派)產生,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任。董事會成員為X人,符合《公司法》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zhí)行股東的決定,并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六)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
9、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X人。董事長在股東在確定的董事中指定,董事會確認,由×××擔任。董事長在任期屆滿前,董事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公司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股東指定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按出席會議的董事人數(shù),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執(zhí)行,當贊成票和反對相等時,董事長有權作最后的決定。
第十五條?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人數(shù)須為全體董事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或:半數(shù))以上,不夠三分之二(或:半數(shù))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缺席的董事追認,
10、連同追認的人數(shù)超過三分之二(或:半數(shù))時,決議有效。
第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每年的年初或年中召開,召開董事會,董事長或指定的董事應于會議召開十日前書面通知董事,并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知,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會議。在股東、董事長認為必要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時,可以召開臨時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由董事長決定時間、地點。
第十七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形成會議記錄或者會議紀要時,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紀錄和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十八條? 公司董事長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l、召集、主持董事會議;
2、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11、;
3、簽署必須由董事長簽署的文件;
4、處理公司其他應由董事長處理的事務;
5、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 公司設經理一人,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由×××擔任。經理符合《公司法》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
12、的其他職權。
經理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 董事長(或: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1)代表公司對外簽署有關文件;
(2)檢查股東決定的落實情況,并向股東報告;
(3)在發(fā)生戰(zhàn)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并事后向股東報告。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1人,由股東選舉產生,由×××擔任。監(jiān)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監(jiān)事會成員符合《公司法》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監(jiān)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
13、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監(jiān)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jiān)事。
第六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
14、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制作。
第二十四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另立會計賬冊;對公司資產,不以任何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二十五條? 公司稅后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サ姆ǘüe金;
(3)提取???? %的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利;
(5)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終止
第二十六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股東決定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
15、立需要解散的;
(3)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第二十七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guī)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第二十八條?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期間,履行下列職責: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zhèn)鶛嗳?;?
(3)處
16、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7)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剩余財產。
第三十條? 公司的財產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工資;
(3)支付職工社會保障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4)繳納所欠稅款;
(5)清償公司債務;
(6)分配剩余財產。
第三十一條?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簽字確認后,送公司登記
17、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八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為XX年,從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最高不得超過50年)。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jù)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決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
第三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六條? 公司章程未盡事宜,按《公司法》執(zhí)行。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司股東(或:法定代表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股東留存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