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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診檢驗管理制度1 目的確定急診檢驗項目和報告時間,詭誕急診檢驗的申請、標本采集、運輸及報告等行為,確保急診檢驗及時性和準確性。2 范圍3 職責3.1 實驗室質量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相關專業(yè)租人員會同醫(yī)務部、臨床醫(yī)生共同制定急診檢驗項目內容及報告時間。3.2 醫(yī)務部批轉急診檢驗項目內容及報告時間。3.3 臨床科室負責開具急診檢驗申請,標本采集及急診結果接收、分析、處理。3.4 中央配送中心負責運輸標本。3.5 實驗室負責急診標本的及時檢驗和報告。4 要求4.1 急診檢驗項目及報告時間的確定實驗室質量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相關專業(yè)組人員會同醫(yī)務部、臨床醫(yī)生共同制定急診檢驗項目內容及報告時間。4.2 急
2、診檢驗申請4.2.1 各臨床醫(yī)師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在急診檢驗模塊開具急診檢驗申請單,如需中央配送,同時通知中央配送中心工作人員運輸標本。4.3 標本采集4.3.1 在臨床科室采集的標本,由采集人員及時采集,在開具醫(yī)囑后 10 分鐘內完成,開單醫(yī)生應監(jiān)督病人標本采集的及時性。4.3.2 如果需要實驗室人員采集標本的,立即通知實驗室工作人員采集,并由采集人員自行運輸標本回實驗室。4.3.3 如果需要患者到采集點由患者自行到采集窗口采集,必要時由導醫(yī)或護士帶領患者進行交費、采集等工作,凡持急診申請單的患者在交費、采集等工作時可不用排隊,綠色通道病人可以先采集后交費。標本采集完成后交待患者不需在實驗室
3、等到紙質報告,盡快回到診室或病房等待結果,如果需要紙質報告單的患者,可在病情處理完后再取報告單。4.3.4 如果需要患者自行留取標本的(如大小便等),等患者留取后,交給臨床科室醫(yī)護人員,由醫(yī)護人員通知中央配送中心,交其人員統(tǒng)一運輸。4.4 標本的運輸4.4.1 中央配送中心工作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調配人員(10 分鐘內)前往臨床。4.4.2 標本采集后,由醫(yī)護人員與中央配送人員共同核對標本,并同時掃描條碼確認。4.4.3 配送人員運輸標本應按急診優(yōu)先原則,嚴格按照標本運輸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10 分鐘內)送往實驗室。4.4.4 由實驗室人員采集的標本,自行運輸。4.5 標本簽收4.5.1 配送人
4、員標本送達實驗室后,標本簽收人員應優(yōu)先簽收急診標本。4.5.2 標本簽收人員與配送人員共同核對,簽收成功后方可離開,如果標本不合格,按標本拒收標準執(zhí)行。4.5.3 由實驗室人員采集的標本,回到實驗室后,首先進行標本簽收。4.5.4 標本簽收合格后,立即將標本由給檢測人員及時檢驗。4.6 標本檢驗4.6.1 檢驗人員接收到標本應該及時檢驗,按照急診檢驗項目及報告時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報告,如果檢驗系統(tǒng)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組長或主任,啟用備用檢車系統(tǒng)及時檢驗。4.6.2 急診檢驗組要求 24 小時有人值班。以保證提供臨床需要的急診服務,包括非正常工作時間的檢驗服務。4.6.2 如果在檢驗過程中發(fā)現標本
5、不合格(如溶血,脂血等),按實驗室標本管理制度中重抽標本的程序執(zhí)行。4.7 結果報告、4.7.1 報告方和接收方 報告方:實驗室操作人員。接收方:門診、診接收方是門、急診護士(分診員)或首診醫(yī)生;住院接收方時病人申請單上所在病區(qū)的所有醫(yī)護人員。4.7.2 報告方式:4.7.2.1 住院病人:采用醫(yī)院內部聯絡電話聯系,報告時間以全院電話同一時間為準,時間應精確到分鐘。準確用語見急診流程圖。結果報告后,做好急診檢驗標本報告登記表的記錄。如果結果是危急值,按危急值管理控制程序執(zhí)行。4.7.2.2 門診病人:按 TAT 規(guī)定時間內直接發(fā)放給病人。4.8 標本保存:急診標本檢驗完畢后,按實驗室標本管理制度 保存標本,以備復查。5 相關文件危急值管理制度實驗室標本管理制度6 附則急診檢驗報告流程急診檢驗項目及報告時間